关于印发《郑州财经学院科研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9-05-05 00:00:00  发布人:admin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科研素质,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郑州财经学院科研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9425


郑州财经学院科研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19——2021


根据学校“十三五”规划部署,结合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教师科研素质,推进教学“以本为本”、“四个回归”,以及“水课”向“金课”转变,实现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弯道超车,特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目标

(一)论文:三年计划期内全校在编在岗教师发表核心论文210篇,CSSCI期刊源期刊2530篇(含国家权威期刊);

(二)项目:三年计划期内组织新进教师、助教和讲师及以上教师申报并获立各种市厅级项目300项,组织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申报并获立各种省部级项目26项,国家级项目36项,组织并获立(获得一定经费)各种横向课题10项,各种服务社会参与政府部门调研课题15项;

(三)奖项:三年计划期内组织并获得省部级或国家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3项(含优秀教学成果奖);

(四)专利:三年计划期内组织并获得国家专利30项。

二、计划措施

(一)加大成果奖励力度。

1.凡计划期内个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的,每篇奖励3000元;在CSSCI期刊源期刊(含国家权威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的,每篇奖励30000元;在SCI美国《科学引文索引》(Science Citation Index, 简称 SCI )系统发表的本专业论文属于一区的每篇奖励60000元、属于二区的每篇奖励40000元、属于三区的每篇奖励20000元。

2.凡计划期内个人获立一项省部级(本省或中央、国家部委)项目,奖励30000元;获立一项教育部项目奖励60000元;获立一项科技部中国软科学计划项目80000元、科技部其他科技项目100000300000元;获立一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奖励100000元;获立一项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奖励该项目拨付经费的50%

3.凡计划期内个人获得一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其中一等奖奖励该奖项金额的5倍、二等奖奖励该奖项金额的3倍,获得一项教育部科研奖(含教学成果奖),其中一等奖奖励该奖项金额的6倍,二等奖奖励该奖项金额的5倍,获得一项国家科技进步奖,每项给予该奖项金额的同等额度奖励。

4.凡计划期内个人获得一项国家专利授权,按学校现有科研规定奖励额度的5倍奖励。

5.凡计划期内个人或科研团队获立的所有横向课题(以课题经费全部进入我校财务账户为据)学校不提取任何管理费,并给予到账经费2030%的再补贴,施行经费“包干”,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科研团队自主决定使用。

各种纵向项目和服务社会参与政府部门调研课题进入学校财务的经费,学校不扣费、不设限,按政府部门课题经费使用办法,或双方协议条约,经费“包干”,自主使用。

(二)强化综合考评力度。

1.评选计划期内年度个人科研先进3050人,中级(讲师、助教)职称教师以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为主导,实施论文、项目、奖项、专利等综合考核评定;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教师以发表 CSSCI期刊论文、SCI系统论文为主导,实施论文、奖项、专利和纵向高层级项目、横向服务社会项目等综合考核评定。

2.评选计划期内教学院部科研先进集体35个,以高层次科研成果和服务社会项目为主导,综合比较评定。

3.年度科研先进个人获得者奖励3000元;年度科研先进集体获得者奖励10000元。

(三)评选年度先进科研管理者35人,对在科研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中积极组织,成绩卓著的院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入选者给予5000元奖励。

(四)评选年度先进科研联络员35人,对在科研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中积极组织协调,工作成绩显著的科研联络员,入选者给予3000元奖励。

三、计划执行

本计划从201911日起施行,原科研管理和奖励办法与本计划办法相抵的,一律按照本计划办法执行。

本计划未尽事宜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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