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郑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郑发改高技〔2016〕559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决定组织高校开展2023年郑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需要,研究方向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并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二、申报条件
(一)在该领域中具有坚实的工程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工作基础、突出的科研特色和业绩;
(二)具有一批有待工程化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
(三)具有科研成果工程化所需要的部分装备和基础设施,并能够为工程中心的建设、运行提供必要的配套保障,必须有资金资产、技术、人才等实质性投入;
(四) 在该领域中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管理团队和技术带头人具有较强市场意识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能力,在该领域有一支结构合理、工程化研究开发与转化素质较高的技术创新团队。
(五)研究中心的总人数应不少于3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以申请单位提供的专职研发人员社保缴纳证明为准);申报单位自有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2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三、申报流程
请符合要求的学院及创新平台负责人需要提交申报数据表(附件2)、2022年度审计报告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3),申请报告(编制大纲见附件1)一并装订,并于2023年11月20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A楼411房间,电子版同步发送至zzcjkyc@163.com邮箱。
联系方式:娄老师 63639528
张老师0371-86650230
附件2:附件2:申报数据表.doc
科研处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