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23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豫知〔2022〕71号)和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工作相关规定,拟于近期对2023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形式
一般项目采取材料审查方式结题,由专家组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出具结题意见。重点项目采取材料审查和现场答辩方式结题,由专家组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的同时,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情况,综合出具结题意见。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二、结题条件
(一)已完成申报书约定的任务;(二)申请结题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1.已完成申报书约定的任务;2.至少有一项项目研究成果应用,成果应用为厅局级(含)以上。3.项目完成单位或人员对验收申请书内容无异议;4.项目内容无知识产权纠纷;5.经费使用符合规定。
三、提交材料
1.《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项目结题申请表》;
2.《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
3. 详细完整的项目研究报告;
4. 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
5. 项目研究报告精华版。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研究报告正文不少于1.5万字,四号仿宋字体,行距28磅排版。研究报告精华版约5000字,突出重点解决的问题和建议对策。
(二)所有纸质材料均须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胶印装订,报送一份。装订顺序依次为:《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项目结题申请表》、《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详细完整的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研究报告精华版单独装订,报送一份。结题材料不完整的不予结题。
(三)各单位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项目结题工作,确保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对于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承担者及承担单位,将纳入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黑名单”,取消此后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相关项目申报项目资格,并按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四)结题材料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邮箱zhangxy625@163.com。纸质材料提交至科研处411室,联系人:王老师,0371-86650230。材料报送截至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
科研处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