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和《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豫科项〔2023〕18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评价改革,在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优化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实行以信任和绩效为核心的科研管理模式。对2024年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开展分批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2022年、2023年、2024年已立项且达到结项要求的科技攻关项目。
(二)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允许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项目结项验收应在实施期满(包括延期)后6个月内完成;超期项目原则上不再验收。
二、受理时间
常态化申请结项,集中受理:
第一次系统集中受理截止时间:5月20日;
第二次系统集中受理截止时间:8月20日;
第三次系统集中受理截止时间:11月20日。
请申报人及时提交结项材料,学校将统一根据申报人提交系统的时间,组织校外专家集中安排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错过本年度集中受理时间,学校将不再另行组织专家集中评审。
三、结项程序
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在线填报项目结项报告,并按要求提交附件材料(详见四、结项报告填报要求)。
科研处将在集中受理时间范围内统一组织校外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及绩效目标任务对项目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应将完整材料、通过结项的项目结项报告按系统流程提交材料备案。
以上提交系统的结项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zzcjkyc@163.com),压缩文件夹以“立项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纸质版材料一份交至科研处A411办公室备案登记。
四、结项报告填报要求
(一)结项报告中各项内容应完整填写,附件材料应全部上传。
(二)结项报告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完成人员及排序等关键信息应核对无误。
五、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一)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发生人员变更或延期结项的项目须提供)(详见附件2)。
(二)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三)项目经费决算表。省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决算表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查盖章后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详见附件3)。
(四)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支撑材料。如研究报告、论文论著、知识产权,以及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装置的证明材料等。
六、结项结果
结项验收重点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审核评价研究目标完成情况,结果为“通过”、“不通过”和“终止”。材料完整、完成研究目标的验收结论为通过;材料不完整或达不到结项要求的验收结论为不通过;超期或其他原因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项目应终止实施。
七、其他要求
(一)人员变更备案。项目组成员原则上应与申报书一致,因研究工作需要确需对参加人员进行变更的,应提前填写《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备案,《申请表》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盖章后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
(二)项目延期申请。项目因研究工作需要延期结项的,应在计划实施期满之前填写《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项目资金管理。对省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开展财务审查。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统筹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承担单位应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加强结余资金管理;终止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审查经费使用情况,由省财政收回剩余资金。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存在其他不良信用行为的,按照《河南省省级科技计划不良信用行为记录暂行规定》(豫科〔2017〕161号)执行。
附件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要求
附件2: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附件3: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
附件4: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4月3日
附件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要求.doc
附件2: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3: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doc
附件4: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