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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是学校科学研究管理和服务促进的工作部门,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编制学校科研工作发展规划、产教融合和科教融汇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二、围绕科研发展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制定和完善学校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和支持政策;全校科研经费预算与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校科研机构管理与业务指导和管理服务工作等。
三、组织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结项及科研成果登记、统计等工作;负责管理校级科研项目,负责全校学术交流活动;负责科研信息数据系统整理、汇总报送工作等。
四、负责推进全校教师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活动,负责全校横向项目的管理等,为师生开展科研服务社会活动提供服务。
五、负责全校重点学科建设及专业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工作。
六、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处理校内学术争议、治理师生学术不端行为,促进师生提高科学素养、培养科技自立自强精神。
七、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