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定并实施产教融合工作规划、计划、管理办法、评估考核办法等工作;
(2)开拓与政府、行业、企业合作交流渠道,搭建合作平台;
(3)组织各类产教融合等合作项目的洽谈、协议签订、指导管理等工作;
(4)协调学校各单位对接产教融合中的人才培养、科技研发、社会服务和创新创业等工作;
(5)与教务处、校地合作处、二级学院、双创学院等部门做好对接协作,做好各类产教融合项目的推进和落实;
(6)定期检查、指导、评估产教融合合作项目运行状况,及时清退到期项目和违规项目,解决合作纠纷;
(7)开展产教融合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建立健全合作项目档案;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