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诚信】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六)同行评议
日期:2024-06-20 08:53:36  发布人:科研处 

六、同行评议

同行评议是研究资源配置、研究成果验收、研究成果发表、

人才评价、科技奖励、职称晋升等工作的重要参考。评议活动组织者、评议人应保障同行评议过程的科学性、权威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营造良好同行评议生态。科研人员应积极参与同行评议活动。

(一)评议人

1. 客观、公正、严谨地开展评议工作,尊重被评议人的尊严和学术自主性,尊重不同的学术观点,建设性地提出评议意见和建议。评议意见中不得包含侮辱性、故意贬低或有失公允的文字或评论。评议意见不应受非学术因素的影响。

2. 应基于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参加同行评议,不参加对被

评议事项或相关研究方向不熟悉或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评议工作。

3. 提供具体、翔实的评议意见,必要时说明理由或证据。不得请他人代评或代为撰写评议意见。

4. 与被评议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应主动向评议活动组织者说明情况,按要求主动回避或由评议活动组织者决定是否参加相关评议。

5. 严格遵守评议工作纪律,不得接受“打招呼”“走关系” 等请托,不得索取、收受利益相关方的礼物或其他馈赠。

6. 按要求对评议内容和过程保密。不擅自复制或扩散被评议材料,不得泄露需保密的评议对象、专家意见、评议结论等信息。不得在同行评议程序之外使用或与他人分享、讨论被评议对象的观点、数据和方法等,未经允许不得采用被评议对象的观点或数据,评议人不得要求被评议人引用本人文献。

7. 在评议活动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应事先征得评议活动组织者同意,操作中应防止泄漏评议内容,如发生信息泄漏应及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8. 评议过程中发现或有正当理由怀疑存在违反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科技安全与保密等规定的,应及时向评议活动组织者反映。

(二)被评议人

1. 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可靠、准确,并明确所有研究成果的来源或归属,不得不加说明地列入其他项目或其他人员的研究成果。

2. 认为评议人与自己存在利益冲突的,应按程序向评议活动组织者提出,要求该评议人回避,并提供充分和可靠的理由。

3. 不干扰评议过程,不私下接触或贿赂、威胁评议人、评议活动组织者。

4. 对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应依照相关程序提出复审申请。不得威胁、攻击、报复评议人或评议活动组织者。

(三)评议活动组织者

1. 制定科学、公正、透明的评议规则与程序,建立评议人遴选、回避、工作监督和信用评价等制度。

2. 严格履职,及时发现、管控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维护

评议独立性,不以组织者或个人的意志或权威干扰评议人的正当评议。

3. 遵守保密要求,不得违规泄露评议对象或评议人名单、评议意见、评议结果等信息。

4. 对在评议中发现的科研失信行为,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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