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7】30号)转发给大家,请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申报,于5月11日前完成网络推荐工作,书面材料及汇总表于5月15日请报送科研处A411室。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doc
科研处
2017年4月10日